以案说险|驾照被扣后出了事,保险能赔吗?
驾驶证记满12分被扣留,司机在此期间开车撞人负事故全责,却遭遇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近日,湖南岳阳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2023年4月,余某开着小车行驶到临湘市桃林镇时,撞上一台电动车,电动车司机卢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余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余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事故发生时,余某驾驶证因记满12分,被交警部门依法扣留。
事发后,卢某的家属找到余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不过,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因为余某驾驶证被扣留,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商业险。因为协商未果,卢某家属把余某及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诉讼中,保险公司称,余某在驾驶证扣留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商业保险条款约定免赔情形,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临湘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也就是说,驾驶证扣留期间驾车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形。而涉案保险合同已将驾驶证扣留期间驾车作为免责条款进行了约定。
法院认为,余某在机动车综合商业险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签字进行了确认,保险条款中对免责条款以加大加黑加粗的方式进行了提示,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尽到了提示义务,该免责条款对双方均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余某不服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最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8万元,余某需要自掏腰包赔偿91万多元。
车主注意!
这些情况保险公司或不赔
1.驾驶证丢失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
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
3.在收费停车场丢车
4.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
5.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
6.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
7.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8.自己增加的设备损坏
9.零部件丢失,不赔
10.未定损直接修车
交警提醒
及时关注人、车信息
交警部门提醒,当驾驶员饮酒驾车、将机动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开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12分情况下,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驾驶证。驾驶证被扣留后不得驾车上路。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将会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驾驶人,多关注驾驶证记分情况、留意证件的有效期限。可以下载“交管12123”APP,关注证件及车辆状态,及时处理交通违法,更新在交管部门留下的电话号码,确保驾驶证及机动车均处于正常状态。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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