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读政策丨上海年休假、婚假待遇

1年前 (2024-09-27) 阅读数 225 #社会




关于上海年休假、婚假待遇

的热点问答


Q

享受年休假要符合什么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Q

年休假的享受天数如何确定?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具体为: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Q

当年休过产假的还可以请年休假吗?

可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Q

婚假遇到法定节假日要顺延吗?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婚假7天”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Q

职工婚假期间,单位如何支付工资?

职工在依法享受婚期间,工资计算基数为其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Q

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来源丨上海本地宝、上海12333热线

图片丨壹图网

编辑丨中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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