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读头条丨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好消息一文看懂!

发挥金融助力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支持作用,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的通知》,一起了解——
Part.01
降低申请门槛
将小微企业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稳岗扩岗控制标准调整为:
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
· 用工人数未减少
· 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其他标准仍按原要求执行
· 企业成立年限
· 用工人数
· 工资支付
· 社保缴纳情况等
Part.02
扩大对象范围
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对象由小微企业扩大至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
符合以下标准的个人可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 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
· 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 经营实体有用工的,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
Part.03
提高授信额度
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 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Part.04
降低利率水平
在符合风险定价原则和监管合规要求的前提下
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4%最低可至2.9%
Part.05
创新服务模式
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与创业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超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部分的融资需求,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组合贷款方式给予支持。
优化“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流程:对创业担保贷款审核通过的可合并办理岗扩岗专项贷款的,进一步提升贷款便利度。
Part.06
做好工作衔接
本通知印发前,已生效的稳岗扩岗贷款合同,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 贷款流程、贷后管理以及本通知未明确规定的
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4号)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图片丨壹图网
编辑丨中智上海

版权声明
本文仅作者转发或者创作,不代表旺旺头条立场。
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